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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博士学位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18-10-31  浏览:

博士学位申请流程

一、论文送审前的准备工作

1、完成各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并经导师审核同意送审;

2、发表学术论文符合“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到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且检测结果合格;

4、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并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格式电子版(PDF格式,“学号+姓名”命名);

5、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信息,并打印签字确认。

二、论文送审申请

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签名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信息表”1份;

3、网上导出打印1份“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报批表”并经导师和学院签批意见。

三、论文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共4份,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论文答辩

(一)4份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后,需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1、填好内容的“学位申请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学院签批意见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纸质版,份数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

4、“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网上录入信息后下载打印1份纸质版);

5、答辩海报电子版(范本格式见网上)。

(二)答辩手续办好后到学院领取答辩材料:

1、答辩记录纸;2、答辩费收据;3、答辩海报三张。

五、存档(必须答辩后尽快办理)

1、归档材料交给学院教务秘书(内容详见归档清单);

2、博士论文(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不保密,学生和导师都要签字)。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领取

时间:毕业证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的第三、第四个工作日;

学位证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之日起三个月公示期满后的第一、第二个工作日(见公示)。

地点:研究生院

要求:详见《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领发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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