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
江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5〕9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以及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始终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载体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作用与成效得到进一步显现。
(一)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加大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抓住社会和广大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涉及招生就业、评奖评优、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职务评聘、基本建设、公有用房管理、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学校在内部管理过程中,不断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深入推进学校公有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信息公开成效进一步显现
学校、学院以及相关部门在多个层面,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及时发布学校信息,实现了与社会、校友以及广大师生的快速信息沟通,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得到广泛好评。在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中,学校通过认真办理教代会提案、举办各类座谈会,以及在网站上开设校长信箱以及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答复与处理,并就师生反映问题较多的环节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力度,使师生对学校政策增进了了解,从而更加支持学校的事业发展。
(三)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学校在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等领导和组织机构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以及专题会议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各二级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分管领导主抓、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和数量
在信息公开内容建设方面,学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江苏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并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内容为依据,对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多次维护更新,补充完善了艺术教育年度发展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栏目和内容。
一年来,全校主动公开中英文信息共计14000余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1200余条,招标信息近600条,学生服务类信息6500余条,各类新闻5100余条。开通江苏大学官方微信以及本科招生、研究生招生、学生就业、勤工助学、共青团、学生会、校友会等相关部门和二级单位微信平台等30余个。目前,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媒体已经形成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师生感兴趣的话题每天实时推送的机制,官方微博拥有粉丝37558人,微信公众号粉丝15000余人,新型移动互联平台的信息传播与互动沟通功能进一步显现,信息公开的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主页、学校信息公开网以及各单位二级网站向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通过电视、报纸、橱窗、宣传栏以及编制年鉴等其他传统手段,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公开有关学校信息。
3.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飞信、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开发手机报、就业信息短信平台、迎新短信平台等新载体,使广大学生不出宿舍门尽知校园事。
4.通过召开教代会、全校干部教师大会、新闻发布会以及各类座谈会等,以会议形式公开学校重要决策信息。
5.通过印发文件,或以会议纪要、通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除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分设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收费项目以及收支预决算等栏目供校内外查询浏览外,还在财务处二级网站专门设立公开公示专栏,公布年度预决算情况、受捐赠财产情况以及国家奖助学金下拨的情况。除此之外,还针对校内师生员工设置了高级管理平台,提供工资查询、项目经费查询、自助缴费等服务。
(2)各类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在校内制作了公示牌,并在招生简章、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财务处网站上进行公开。
(3)财务工作报告在年初举行的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详细说明了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4)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校园网、行政办公系统、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在招生期间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六公开”、“六不准”和“十严禁”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招生信息公开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引导作用。
(1)关于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在相应的招生考试报及相关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在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宣传材料中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信息。对于较往年有重大调整的地方,通过省级部门招生计划专刊、扬子晚报以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
(2)关于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一并在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和学校招办网站进行公开。
(3)关于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在计划外多录取1名考生。暑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分批次、分科类统计的录取最低分在招办网站“往年录取”一栏进行公开,并报省级招生部门在其录取资料汇编中进行公开。
(4)关于招生咨询、监督材料和违规事件查处:学校在招生实施办法、招生宣传材料及招办网站中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信息。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公开。在学校信息公告网上发布江苏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含《江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江苏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江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等。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2015学年度,学校通过人社厅网站、学校网站、教育网等途径面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7次,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实验员、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工作人员等,共发布岗位数320个。
(3)干部选拔与党员发展信息公开。在学校门户网站首页公布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文件,在学校网站和政务公告栏公布干部选拔任用等文件,在组织部网站、学院网站和党务公告栏、学生社区公布接受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文件。同时,畅通干部选任工作信息渠道,公开信访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及时受理,有效保障广大师生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2015学年,累计发布接受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87条,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8条。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江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江苏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提供了可下载的《江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本学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及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较为满意,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及制度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存在着部分内容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公开信息解读不够、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深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学校各部门面向师生、社会的办事公开,不断完善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推动“阳光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多载体协调融合,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深刻把握新的技术条件下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积极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如微信、微博、论坛、贴吧等新型传播平台的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中英文网站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所设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努力将信息公开网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主渠道,提高全校师生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
进一步完善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得到及时、全面的公开。加强教育培训,利用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检查考核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加强信息解读与双向沟通,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决策出台有关背景信息以及前期调研、讨论起草和修改的过程等前期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推进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与此同时,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以及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江苏大学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