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其他主体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江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一、 公开的原则和程序
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将《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和《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或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江苏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学校网站是主要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ujs.edu.cn)。此外,还采用文件、手册、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报会、咨询会)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办)
办公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一号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休息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1-88790288
传真号码:0511-88791739
电子邮件:xban@ujs.edu.cn
邮政编码:212013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江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可直接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ujs.edu.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依法不属于学校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其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地方政府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酌情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在校师生或社会其他主体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
邮编:2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