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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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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2:32    来源:    作者:    阅读: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9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江苏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江苏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江苏大学党委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重大举措,围绕巡视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3个方面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整改,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问题不松手、整改落实不放松,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虚心接受、深刻反思,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1月21日,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和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全体校领导、党委常委为成员。2月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和意见,为巡视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两个月来,学校党委先后8次召开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并通过四届二次“两代会”和全校干部教师大会对巡视整改进行研究和动员部署,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压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既是整改清单,更是责任清单。学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逐字逐句研读反馈意见,党委书记牵头拟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三个方面的问题细化为47个问题清单,并逐条研究整改举措,共提出125项具体整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印发《江苏大学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和任务。班子成员切实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迅速行动,抓落实、抓协调、抓推进,对牵头负责的问题和任务,逐项推进、逐个整改。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对表领办,对标细化整改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层层细化,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整改过程的指导和督查,对所有问题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个个见成效”的要求进行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建立“每周一推进,每月双汇报”的定期指导督查制度。每周党委常委会都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研究部署。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每月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每位校领导班子成员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切实做到紧盯不放、一着不让,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时按进度有序推进。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努力形成长效化的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教学中心地位不够突出。对课堂教学主渠道重视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进课堂听课不够正常。部分专业教学经费优先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建立公共基础课的校领导联系制度。已修订完善并出台《江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领导带头深入课堂一线,掌握教学运行情况,引领全校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水平的提升。已明确每位校领导对接一门重要公共基础课,重点关注教师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以及学生课堂纪律、课堂气氛和教学效果,掌握总体课堂教学质量状况。二是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在预算中进一步加大本科教学经费投入,保障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费投入,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已按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列入教学预算。三是建立课堂教学质量定期通报制。强化日常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每学期形成课堂教学质量报告,上报全体校领导,通报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已完成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质量评价分析报告。

    2.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有偏差。常委会决策地位体现不够,存在‘小事上常委会,大事上小组会’现象,以校长办公会、领导小组会等代替常委会决策较多。引进人才名单由师资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都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已修订出台《江苏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全面领导作用。二是建立会议议题的审核机制。加强对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的事前审核,建立常委会议题每月初统一征集和审核机制,确保党委常委会聚焦大事,议大事、谋大事。三是健全决策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党委常委会决策进行督查督办,每学期党委常委会对讨论决定决策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四是已明确规定国家级人才引进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须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其他人才的引进,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须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3.关于“常委会议事决策不规范。存在临时动议现象,有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先定调后讨论。‘三重一大’事项酝酿沟通和广泛听取意见不够,有的重大事项‘通报式’决策,有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主动性不强,有的政策调整比较频繁,存在‘一刀切’简单处理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江苏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常委会议题范围、议题确定、会议召开、会议决议、落实督办、会议纪律等方面的规定。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每周一征集会议议题,周四前印发至党委常委和校领导,不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常委会会议坚持一题一议,每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严格做到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二是已修订出台《江苏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明确应经过下列程序:首先分管校领导牵头组织调研“三重一大”事项。其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有的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第三建议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等。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最后常委会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坚决杜绝“通报式”决策。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合理确定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的职权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每学期末,校领导分别汇报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情况以及牵头抓好决策落实的情况。

    4.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有违规之处。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没有进行民主推荐。一度时期有的拟提任干部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未经常委会讨论研究,直接行文任命或直接提交全委会进行票决。任前公示时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没有进行民主推荐等情况进行排查。认真落实中央选人用人制度,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杜绝今后干部选拔任用没有进行民主推荐的情况发生。二是从2017年9月起,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在考察及“审、核、听、查”等程序结束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组织部详细介绍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相关核查及考察情况,与会常委充分发表意见,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三是从2017年12月4日起,已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中关于公示的相关规定,做到干部任职前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第二天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期间含节假日的,应予以扣除;公示期截止日为节假日的,同样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公示期截止日。

    5.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频发。应专款专用的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被转入职工奖福基金,未用于学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防控措施。修订完善学校《后勤服务集团财务管理办法》和《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二是积极落实整改。将原预提经费转入职工奖福基金的249.23万元,全部返还学生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用于补助学生食堂伙食,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认真吸取教训,加强防控,规范计提程序,严控基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接受校财务处的监督和审计处的审计,接受大学生伙食督查委员会等学生组织的监督、咨询。每年年初对“价格平抑基金”上一年度的使用情况在宣传栏进行公示。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够全面。党委统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欠缺,没有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存在重教书轻育人、重智育轻德育、重科研轻教学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今年将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工程、师德师风铸魂工程、以文育人工程、课堂教学引领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工程、阵地建设巩固工程、党建工作创新工程、队伍建设保障工程等“八项工程”,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制定学校实施办法,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等与学生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十个方面的育人功能,构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大思政”格局,提高育人实效。今年起开展创建“三全育人”示范院系活动。

    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未放在首位。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意识不够强,核心价值观引领不充分。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普遍未落实,有的连续三年使用同样讲稿”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出台《江苏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思政理论课教学活动。在校院年度计划中强化师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内容。二是2018年“形势与政策”课中,已安排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学院学生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并已在各学院教学计划和课表中体现,同时规范“形势与政策”课教材的编写和讲稿、教学PPT的制作,组织集体备课会。三是将对学生学习生活较集中区域的理想信念和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进行统一谋划和宣传牌制作设计。

    3.关于“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以及思政课师资配备没有达到应有比例”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办法》。二是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逐步配齐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3月份公开招聘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30人(已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省人社厅等相关网站公告),进一步充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全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已在省人社厅相关网站公告)。

    4.关于“考核评价统筹不够,对一线教师潜心教学付出缺少有效激励,在职称评定、职位聘任、人才遴选方面没有给予应有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增加教学业绩考核权重。在职称评定、职务聘任、人才遴选等方面对一线潜心教学的教师给予更多倾斜,细化和强化教学业绩考核权重。二是对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开通“绿色通道”,研究修订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考核细则。三是对潜心教学的一线教师进行有效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开展“教学名师奖”“教学先进个人”“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等奖项的评选与表彰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江苏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与奖励办法》,出台《江苏大学系(教研室)考核与评优办法》,计划2018年暑期前后选拔潜心一线教学的优秀教师赴海内外知名高校培训考察。

    5.关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没有摆上应有位置,一些教师坚持以德施教不够;有的教师自由散漫,未履行手续随意调课,常不按作息时间上下课;有的教师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威胁辱骂体罚学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的“底线”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制定《江苏大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二是修订完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细化师德师风的规范要求,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督查,推进线上线下巡课机制。增加教学事故类型,加大对未履行手续随意调课、不按作息时间上下课等情形的处罚力度,进一步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教学秩序的平稳、规范运行。三是开展师德师风考核与专题活动,深入推进“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教育活动,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征文评比、优秀案例等专题活动,帮助教师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立德树人”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上。

    6.关于“课堂教学阐述重大现实问题、回应学生关切不够;有的课堂教学感染力、说服力不强,有的教师上课只读PPT,不与学生交流。有学生认为教学‘无法调动学生学习兴趣’”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思政课的时效性,强化对重大现实问题的阐述,加强基于问题和案例的互动性教学,在全校范围内推行“课程思政”。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关注重大现实问题的阐述,增强思政课时效性。开展思政课程教案、PPT等全面审核,进一步规范教学档案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积极推进PBL、CBL等教学模式改革。制定《江苏大学关于提升“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建设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课,强化课程立德树人职责,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二是全面落实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制,把好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入门关。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加强过程监督,严把试讲考核。推进青年教师助理教学主讲培训期三级考核制度。组织教学技能培训学习,请名师给予指导。三是依托新建设的教师教学发展实训平台,多渠道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利用网络信息反馈手段构建教学信息快速反映渠道,加快教学信息反馈和响应速度。全面梳理学生评价85分以下教师课堂教学状况,做好分析并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对个别反映问题较大的教师,先停课,整改验收后方可重新上课。四是强化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感染力,推行互动式、探究式、混合式等课堂教学模式,建设一批示范课程。已有10门课程在“中国大学MOOC”上线,同时积极培育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大力推进30门校级在线课程建设。

    7.关于“教育综合改革成效不明显。推进内涵式发展缺乏力度,打造农业工程等优势学科力量整合不够,‘工中有农,以工支农’的传统办学特色有所弱化,一度存在轻农、脱农倾向。学科布局缺乏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出台《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学部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学部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学部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积极打造农业装备学部学科特区。二是正在积极打造农业科学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召集农业装备学部、农业装备学院、食品学院、化工学院、药学院、人事处、图书馆等学院和部门负责人就加强农业科学千分之一学科建设进行研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激励政策。三是拟于5月份召开第四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制定未来五年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任务与目标,开展新一轮学科带头人遴选和学科梳理工作,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文件和方案。

    8.关于“教育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有的专业与职业的吻合度只有25%左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新工科建设,提升专业与职业吻合度。根据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落实好《江苏大学关于深入开展新工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新工科建设内涵要求,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不断提升课程的行业对接度、学科交融度和内涵整合度,不断升级传统工科专业,整合面向过窄专业,培育新兴工科专业。已落实开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微专业,完善2017版“卓越工程师教育2.0”培养计划,建好8门专业大课程。二是优化专业结构。启动大类招生试点。不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定位相适应的专业准入、预警和退出机制,对生源质量、就业质量、毕业生满意度“三低”专业实行减招、停招乃至停办,不断提升所办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教学资源保障度和学生与社会用人单位满意度。

    9.关于“构筑人才高地集聚优质资源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顶尖人才队伍发展,全力推进院士慧聚工程。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重点邀请两院院士、发达国家外籍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校指导交流并柔性引进。二是大力推进金山学者计划。已修订出台提高引才待遇,全力集聚高端人才。三是全面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论坛,打造品牌工程,实施精准引才。精心筹备好今年6月和12月的两场“海外高层次人才论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寻求与发达国家大使馆、海外著名高校华人学生会、主流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合作,提高论坛综合成效。根据“双一流”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发展需要,下半年举办海外精准引才招聘专场,实施精准引才。

    10.关于“未制定‘科技创新40条’实施细则,科技成果转化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省政府“科技创新40条”的精神实质,逐条对照梳理总结学校贯彻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我校贯彻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40条”实施细则,做到有政策,能落地,可操作,充分调动教师、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发创新动力,推动学校的科技创新快速发展。二是根据巡视组的材料清单,已将23条政策内容要求,逐条分解成45项任务,对已经落实的加强实施,对正在落实的加快落实进度,对尚未落实的制定详细的落实时间表及相关落实措施。三是加强产学研对接,促进学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以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校地共建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为载体,畅通校地、校企等之间的转移转化渠道。同时对学校的职务发明进行专利确权,激励职务发明人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将出台学校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办法、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校地共建研究院管理办法、校企共建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专利确权管理规定等制度。

    11.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学院长期以院务会代替党政联席会。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被‘边缘化’,缺少话语权,个别学院无党派院长主持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中旬各二级党组织依据学校现有制度,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本学院的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等会议议事规则,4月上旬报校党委。校党委将对上报的议事规则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准予实施。二是学校将于9月份开始对各学院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学院是否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议事规则执行,相关会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制度是否到位,会议记录是否详细完备。对执行制度不规范、不到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1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形成高度自觉。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少评价手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研究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讨论议题,每月党务工作例会进行相关会议决议布置落实。二是党委常委会已通过了校党委与二级党组织签订的《江苏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正在落实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三是制定《江苏大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和量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考核和督查。

    13.关于“主导能力欠缺。党委对各类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管理缺位,重发布轻质量,主流思想宣传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坚持党管媒体思想,进一步明确党委分管领导和二级党组织书记为媒体宣传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内外宣传队伍、教工记者队伍和大学生记者队伍三支队伍的建设,持续提升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对全校媒体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导老师,整合媒体宣传,规范新媒体发布机制,更加注重主流价值观、主流思想、正能量内容的推送。四是打造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学业导师及教职员工全员育人的队伍,构建全方位育人机制,着力推进主流思想的宣传。

    14.关于“对橱窗、招贴等缺乏及时监管,有的重要敏感地点缺少正面宣传,有效防范管控错误思潮侵蚀和境外势力渗透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校园文化环境巡查队伍,加强橱窗、招贴监管,及时清除乱挂乱贴宣传标语。二是制定《学校人流较集中区域宣传牌设置方案》,在学校人流较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牌,强化正面宣传,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重要敏感地点的巡查和舆情监控。三是定期对错误思潮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引导。四是按照《江苏大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留学生管理体系,针对留学生制定“中国梦”宣传方案和计划,加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防范境外势力渗透。

    15.关于“阵地管理力量不足。全校网络舆情监控没有配备专职人员,潜在安全风险较大。对公共、非官方交互性平台的信息搜集、监控、处置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宣传部针对阵地管理已有明确职责,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人管理各种宣传舆论阵地,且责任到人。二是组建壮大网络舆情监控队伍,强化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三是购置网络舆情监控软件,同时安排专人监控网络舆情,强化适时监控,加强队伍能力培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16.关于“政治建设不够扎实。学习教育活动抓得不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修订出台《江苏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已发布《江苏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上半年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学习,做好考核和记录。二是党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二级党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三是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加强干部在线学习,完善学习平台学习内容,全校科级、处级干部结合相关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17.关于“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存在学做不实、学而不用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学习心得全文抄袭网上文章,有的参加专题讨论发言直接粘贴复述报刊内容。有的领导干部在所住小区带头违建,群众反映较大,影响党员干部良好形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份编印下发“落实巡视整改制度汇编”,再次强调已经颁布实施的相关制度文件,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清晰明了,帮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认识。二是将编印发放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记录本,做到人手一本,并在记录本中明确学习相关要求,明确学习笔记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以手写的形式呈现,确保学习教育能外化于形内化于心。从5月份开始,校党委将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学习扎实、撰写心得体会认真的予以表扬,对于应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属于应付了事的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三是党委书记已与违建干部谈心谈话,提出批评意见,要求按照小区要求自行整改。

    18.关于“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偏少。有的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听汇报作评价,不进行自我批评。有的领导干部出差在外,未实际参加组织生活,所在支部虚构参会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出台《关于开好2017年度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浓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对于组织生活会,特别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积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调研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

    19.关于“政治规矩执行不严。重要政治活动参与度不高,因故请假和无故缺席人数较多。有的领导干部离开岗位没有事先向组织报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干部工作纪律规定手册,重申纪律,加强教育。干部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和深入认真的思考,进一步明确需要遵守的刚性约束,提高遵守政治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修订完善《江苏大学关于中层干部请假的规定》,建立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可查验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学校中层干部请销假的管理,增强干部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要求全体干部自觉按时参加重要政治活动,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三是对各二级党组织执行上述相关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要政治活动参与度不高或离开岗位没有事先向组织报告的个人及相关二级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问责问纪。

    2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不高。党委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基层党建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考核,二级学院年度综合考核中党建工作指标没有具体化,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未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述职评议流于形式,有的教工党支部三年来未开展组织活动,仍被评为三星党支部”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二级学院年度综合考核中具体化党建工作指标,做到指标明确、清晰,利于二级学院对照指标做好工作,并适当提高党建工作所占比重。将党建工作列入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按照“切口小、难度大、示范性强、年内能完成”的原则,确定一个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学校组织严格审定后予以立项,12月对项目开展进行验收评定。三是贯彻落实《江苏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办法》,严格规范党支部书记向所属二级党组织进行述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江苏大学关于实施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的意见》中列出的建设标准和评定细则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

    21.关于“学生座谈会反映,部分学院导师不支持学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新学期分管院长例会及学校党务工作例会上,明确要求各学院就该问题加强对导师的培训与教育,对再出现类似问题的学院和导师,将采取约谈、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等措施。二是明确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党组织生活,并且就该问题要求各学院加强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教育与培训,把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研究生教育的首位。三是结合上半年即将召开的第四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制定有关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加强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等文件。

    22.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偏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普遍执行不严;一些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台账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2018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重申组织生活要求,明确组织生活每两周1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每次组织生活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留好组织生活台账。对“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调研“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否按期按规范执行,组织生活是否制定专人在专门记录本进行记录。二是已制定出台《江苏大学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给出对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将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化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组织生活,是否完成了相应的规定动作,组织生活台账是否健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予以批评通报,并保持后续跟进检查,保证检查效果。

    23.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配套措施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更好地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校党委书记已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推进实施作为2018年上报镇江市的“书记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并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已制定出台《江苏大学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培育“党建带头人、学科专业课程带头人”,从坚持任用标准、明确选任方式、加强培养教育、注重思想引领、凸显业务引领、强化管理考核、优化组织配置、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保障等方面做了具体阐述,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后续将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贯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2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薄弱。党支部没有有效发挥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少数党员党的观念、党员意识淡薄,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教师党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此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排查是否按照《江苏大学流动党员管理规定》要求给外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经常保持联系;是否存在长期脱离党组织的“自由党员”、留下组织关系在学校后一去无踪的“失联党员”;是否存在外出流动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又没有按党章规定作出组织处理的情况。二是对排查出的超过6个月不与原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由原所在党支部联系后根据党员现实表现经帮助教育后按党章进行组织处理。

    25.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选任标准执行不严。有的推荐得票少、公认度低的干部被提拔重用;有的干部‘带病提拔’,正式任职不久就因贪腐问题被查处;群众反映干部任用中存在门户观念、圈子文化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带病提拔”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江苏大学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重点就选拔任用环节如何挡住“带病”的干部,作出规定、提出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坚持“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三是修订《江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对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选人用人有关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操作依据。进一步统筹全校干部资源,积极营造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

    26.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松散。一些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瞒报现象,有的处级干部年龄存在问题。一些干部长期不交流,有多名干部夫妻、父子没有按规定任职回避。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干部工作纪律规定手册,进一步加强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二是已对2017年度227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查,督促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准确认定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针对个别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问题,通过调取原始户籍材料等方式进行查核、坚决防止和纠正档案造假问题。档案缺失的4名处级干部,除1人已转教学科研岗外,其余3名干部的人事档案正本已全部转递我校。四是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今后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干部任满两届必须交流换岗;行政管理干部原则上不能在同一职位上超过两届;业务型干部任满三届没有提拔也未交流使用的原则上转回教学科研岗位。对现有的任满两届未交流的干部统筹推进有序交流。五是严格遵守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对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到位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分类进行调整。六是制定《江苏大学处级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对兼职范围、兼职取酬、兼职审批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处级干部兼职的监督管理,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进一步清理,督促相关人员办理退出手续。

    2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暴露的问题缺乏敢管敢严、真管真严的责任担当,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2016年省委巡视反馈指出问题,有的尚未整改,有的部分整改,有的进行整改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制,已制定学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20项。加强对清单任务的部署落实和督促检查,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持续抓好整改。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并取得实效。对需要持续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长抓不懈。特别是上轮巡视和本轮巡视同时指出的问题,如存在重教书轻育人倾向、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被“边缘化”、一些违纪行为没有按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纪律责任、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地位“与民争利”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整改督查,党委常委会每周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重点工作,校领导和责任单位每月汇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做好省委巡视整改督查记实系统的更新,确保巡视整改按时按序深入推进。

    28.关于“‘一案双查’制度执行不严格。2014年以来,先后有多人受到法律和纪律追究,没有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校党委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已制定实施《江苏大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二是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要求,已在2月28日的校党务工作例会上,通报了2起对发生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案例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的情况。三是对2014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目前正在对2014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起底,厘清相关领导责任,对相关责任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29.关于“有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认真,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主动干预少,提醒教育不够,班子内部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将于3月底前召开江苏大学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度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实施项目化管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通过清单明责强化责任。今年明确班子成员有6个责任项目11个方面的职责清单。三是做好履责记实工作。班子成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及时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送省纪委“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制定《江苏大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实施方案》,将履责记实向基层延伸,覆盖所有二级党组织,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四是完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年底由校党委常委带队,对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

    30.关于“学院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处于应付状态,满足于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有的党组织照搬照抄学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份下发通知要求各学院党组织参照学校党委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本学院教学、科研、党建等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后,制定本学院的主体责任清单并上报学校党委审定,校党委将组织对各学院的主体责任清单予以严格审定,审定通过的准许实施。二是校党委将于2018年年终组织对各学院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落实情况好的予以表扬,对于落实情况差的予以整改。

    31.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正风肃纪没有形成高压态势,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防范整治乏力,主动查办案件不多,动真碰硬不够。2016年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有的查处不到位;有的单位私设‘小金库’等一些违纪行为没有按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纪律责任”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针对2017年度各单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建章立制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同时,通过财务审计、专项督查、巡视巡察、以案带案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目前已与财务、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已在2月28日学校党务工作例会上通报了2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案例情况。

    32.关于“纪检委员选配不尽合理,有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本单位纪检委员,监督责任难以压实;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过硬,2014年以来先后有3名专兼职纪检干部被查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二级党组织换届中,严把“入口关”,现纪检委员全部由党委副书记或群众公认度高的党委委员兼任,二级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不再兼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做到“选任胜任、兼职尽责”。筹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规范。三是继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每周组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部门同志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严格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按照省纪委“打铁必须自身硬”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我校“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计划。

    33.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相关制度。纪委监察处牵头,协调采购招标办公室、后勤集团(后勤处)、财务处、国资处和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江苏大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二是拟于5月-10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招标采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34.关于“招标采购问题较多。2014年以来,学校应公开招标的限额以上工程项目有29个未公开招标,金额1298.49万元;2017年仍有3个应公开招标的设计监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的企业频繁中标成为中标‘专业户’”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梳理,29个项目中青教公寓食堂设计和监理等3个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加强监管。13个项目已经竣工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审计处审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5项货物采购类项目已经过严格验收并按合同履约,其他已经竣工但尚未结算的项目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审计。二是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和镇江市工程招标的相关规定,明确工程项目招标限额,并严格执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一律进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制订《关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若干规定》,加强工程项目前期论证和招标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形成长效机制。修订《自主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发包。对实行“入围制”的零星维修项目,增加入围企业数量,合理分配工程项目。对零星防水修漏工程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四是组织采购人员学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邀请镇江市招标办的专家来校作招标政策辅导报告,组织采购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

    3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存在项目明细账与国库支付严重不符合情况。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薄弱,批量采购与科研无关的设备,报销材料货款违规汇入经办人银行卡。一些中央支持地方专项经费和财政特色办学经费中设备购置借款金额较大,有的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优势学科二期项目验收工作,已对优势学科建设经费进行全面的梳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学科目前正在进行整改。二是修订《江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江苏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及《江苏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合理性和使用过程的监管与审核,确保材料和设备采购与科研项目相关、与预算相符,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报销手续。三是完善体制。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按相应形态进行处理。四是清理设备购置借款。共查出2017年以前设备借款202笔长期挂账,目前已有32笔金额约一千万的设备核销资料已整改到位。紧盯较大金额借款不放松,还有五笔将落实到位,金额约二千万元。对于有些挂账时间较久,部分报销发票遗失,将克服困难,力争2018年12月底把具备报销条件的借款和挂账问题给予彻底解决。

    3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多家校办企业处于歇业状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摸清情况。对后勤处(集团)下属歇业企业的资产、负债、人员安置等进行梳理汇总。已完成镇江江大恒昌旅行社有限公司(2013年起歇业)、江苏大学物资供应中心(2011年起歇业)两家歇业企业的资产、负债、人员安置等基本情况的梳理。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推进落实。在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后,咨询第三方专业公司拟定注销方案。已完成镇江江大恒昌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苏大学物资供应中心两家公司注销方案,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学校将加快工作进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一系列报批报备手续,确保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3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三公经费’超支数额较大。接待费报表与实际支出数额相差较大。接待费中报销礼品等费用较多。2016年其他交通费科目存在集中报销汽油、出租车、汽车租赁发票问题,汽车租赁发票大部分无出行理由,且过期发票较多,有的报销款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未转入对方租赁公司”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严格预算执行,严控接待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制定《江苏大学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江苏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江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接待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完善各类接待的事前审批制度和报销手续。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票据报销时效,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规范运输服务单位的选择和汽车租赁、出租车和汽油费发票的报销行为。出台《江苏大学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结算管理。从2018年3月起,凡报销大额汽车租赁、出租车和汽油费发票的,必须提供行程明细表,注明用车时间、起始地点和具体事由。结合公车改革,制定《江苏大学公务交通费用及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已上报教育厅审批。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三公经费”和其他交通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将审计和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列入到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中,明确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种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38.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2016年,学校在正常绩效工资外仍有其他津贴、补贴、劳务费、加班费、酬金、指导费和评审费发放”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2018年3月起,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执行江苏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按要求归并应纳入绩效工资的各类津补贴。二是定期认真梳理、规范工资和各类津补贴,杜绝不合理的津补贴等发放。

    39.关于“2015年以来教材折扣款转入基金会捐赠收入账户,未按规定退还给学生。有的学院克扣学生调整宿舍补贴用于发放辅导员补贴形成惯例”问题的整改。

    一是转变教材结算模式,按教材实洋与学生结算。清查2015年来教材折扣结余金额,按规定退还给学生。目前教材已按照实洋入库。因与中标书商签订的教材供应协议2018年年底结束。从2019年起彻底转变教材的结算模式,按教材实洋与学生结算,彻底根除产生教材折扣的现象。2018年作为过渡期,进一步研究制定过渡的教材结算办法,及时将当年的教材折扣与学生结算。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学生各类经费、补贴的使用,专款专用。认真梳理各类学生经费使用和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使用和发放标准。加强对各类学生经费和补贴开支的合规性审核,禁止代领代报学生各类补贴,从源头防止二次分配情况。加强对学生各类经费和补贴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学生调整宿舍等补贴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发放至二级学院的学工经费账户。

    40.关于“学生座谈反映,部分导师克扣研究生助研津贴和学校克扣研究生奖学金。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地位‘与民争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导师的培训与教育、加强对文件的宣传与解读,对再出现类似问题的学院和导师,将采取约谈、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等措施。同时,学校财务系统加强对导师发放助研津贴的监督和检查。二是每学期期末,各学院详细统计本单位所有导师对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发放情况,并如实报备。同时,开通研究生院院长邮箱和党委研工部部长邮箱,对于存在助研津贴发放不到位的情况,研究生可向研究生院或党委研工部举报,由学校层面直接核查、处理。三是结合学校第四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制定《江苏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奖助学金的使用和管理。四是修订相关规定,明确校级领导一律不参加校内评奖评优,在申报上一级奖励和项目、人才评聘和遴选等竞争性选拔中,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限制领导干部申报比例、数量。

    41.关于“附属医院负债总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较大财务和经营风险。附属医院违规对招标药品‘二次议价’,未将差价收益惠及患者。同时存在自立项目、提高标准等乱收费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拨款与化债补助。2017年获省教育厅“肿瘤学教学平台建设”经费500万元,2018、2019年度仍将获批各500万元拨款。积极向镇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医院超总控补偿,遏制超总控欠债逐年增多势头。二是强化财务预决算,加强内部控制,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通过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外包业务控制等对医院所有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的控制管理。三是严格按规范采购药品,取消二次议价。按照国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第九条完善药品采购机制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的要求,将药品议价逐步改为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进一步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科学设置评审因素,逐步扩大谈判品种范围,并做好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四是规范既往药品议价收益用途,惠及患者。根据镇江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规定,药品议价收益全部上缴镇江市阳光账户,由镇江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纠风办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医疗机构阳光账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作为专项补助下达给医院,医院将把所有拨款全部用于特困患者的补助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确保惠及于每一位患者。五是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推进物价管理网络化,统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现行规范及时维护收费字典数据库,全面取消自立收费项目。进行多形式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病员及家属监督。建立价格投诉办理制度,每月定期抽查患者费用清单,依据病历及标准进行核对,保证收费工作的准确性。

    4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禁绝。学校成立114个领导小组、委员会等非编常设机构。教师座谈反映,职能部门多头重复要求一线教师填报教学科研信息”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逐一对照检查,重点针对慵懒散拖、斗志不强等现象,采取措施加强整改。二是全面梳理非编常设机构。对所有党委和行政系统非编常设机构进行梳理,牵头单位完善所承担的非编常设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其运行体制机制。对职责相近的进行归类合并,对常年不研究不部署工作的非编机构予以撤销。三是建设全校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制定数字化校园共享数据标准,完善信息系统共享数据目录和字段参考标准,先期集中人事、科研、教务、研究生等教师关心的业务数据,形成完备的数据集成和交换管理模式。构建完善的公共数据运维更新机制,集成涵盖人财物等方面的核心交换数据。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离省委的要求和师生的期盼还有差距,一些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突出常态长效,持续深入整改。正在深入推进的42个问题,除建设特色明显的农业装备与技术一流学科(群),形成涉农学科生态链,打造农业科学ESI全球排名前1‰在2019年12前完成外,其他确保于2018年12月前完成。

    (一)进一步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学校党委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聚焦大事,议大事、谋大事,聚焦“高质量有特色发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切实发挥学校党委把方向、管大事、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发力推进整改落实。学校党委将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以严格标准、务实举措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跟踪督查,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任务加快实施。督促校领导、牵头单位紧紧围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要求,制定好“作战图”和“时间表”,一着不让抓好整改,并做好全程记实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学校党委在深入整改的同时,不仅着眼于治标,更加重视治本,注重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着力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780012;邮政信箱: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w@ujs.edu.cn

    江苏大学党委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