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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7:40    来源:    作者:    阅读: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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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苏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学校始终坚持以学为中心、教为主体,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秉承“博学、求是、明德”的校训,服务国家和社会,致力于将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研究型大学。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党群部门:党委办公室、校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老干部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工会、团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联。

    行政部门:校长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处、规划发展处、发展与对外合作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信息化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退休教职工管理处、采购与招标办公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管理办公室、京江学院校区建设办公室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附属医院、出版社、后勤服务集团、机电总厂、京江学院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是江苏大学本部(含江苏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来校调研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意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努力创建一流大学、办人民满意大学,交出了一份成绩优异的江大答卷,学校办学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办学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了以党建高质量引领事业发展高质量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一流引领,学科建设水平迈向新高度

    按照工科创一流、生医谋跨越、理科求突破、社科强特色、交叉促增长的建设思路,全力推进农业工程一流学科创建,双拳出击强化优势学科方向和涉农特色学科方向建设,构建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体系。学校新增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ESI1%学科数增加到7个。14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其中2个学科首次进入全球前75位;34个学科入选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上榜学科数列江苏省属高校第3位。新增机械、能源动力等9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达20个。农业工程博士点顺利通过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

    (二)坚持学为中心,立德树人成效实现新提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人才培养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导学服务体系、校园延展体系四大体系建设,为卓越人才的个性化成长和全体学生的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学校作为全国25所、江苏省属唯一一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紧紧围绕思政教育大协同、育人机制全贯通、育人要素强融合的总体要求推进改革任务,推动育人的人员全担当、过程全天候、方位全覆盖,有关经验做法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简报专题刊发。进一步确立以本为本中心地位,印发《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精英人才培养体系,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联合成立航空宇航学院,设立吴仲华本科和研究生班。同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大力加强微专业建设。13个本科专业获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专业获批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新增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目前通过专业已达18个,位列全国第3位、全省高校第1位。获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并列江苏省属高校第2位;获批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24门、省重点教材11部,分别列江苏省属高校第2和第3位。4项研究生教学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等国家案例库。获批国家级大创项目89项,斩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257项、国际级奖项6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实现历史性突破,学校以总分全国第9名的成绩捧得挑战杯全国赛优胜杯。学生就业率高位稳定,就业适配性等质量综合指数进一步提升,2019届毕业生总就业率达97.78%

    (三)坚持顶天立地,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增强

    成功召开第四次科技工作会议,推动实施特色研究筑峰”“基础研究繁荣”“科研国字头倍增”“协同创新突破”“哲学社会科学振兴五大行动计划,科技创新成果实现大丰收。获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18项,其中一等奖4项,获奖总数位居江苏省属高校第1位;获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一等奖2项),获奖数列全国高校第15位、江苏省属高校第1位;获行业科学技术奖19项,其中一等奖3项;首次获批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4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重大项目课题实现历史突破;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3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项;获批国防军工科研项目13项,军工重大项目实现历史突破;获批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重点项目2项(全省共11项)、社发重点项目1项、省杰青1项、省优青2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942件、境外发达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1件,转化专利成果230件,获中国专利银奖1项。学校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确定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目前全省共3个)。

    (四)坚持人才为先,师资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围绕高端、青年、团队、国际化队伍建设主题,大力实施金山学者计划”“青年英才培育计划”“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等人才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特聘两院院士2人,柔性引进赵春江院士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诺奖联盟主席理查德·约翰·罗伯茨受聘学校荣誉教授。引进由意大利、瑞典、日本等多国科研人员组成的食品营养与安全国际研究团队。首次为青年英才培育人选聘请校外高层次学术导师,加强青年人才精准培育。深入实施师资国际化三个一百计划,全年引进人才中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经历人数占比51.6%;选派87名教师到国外知名院校进修深造,其中获批省公派39人,居全省第一;招收外籍博士后100人。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7项,列江苏第1位、全国第16位。学校获评江苏省首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单位。

    (五)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交流迈出新步伐

    将高质量实施全面国际化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全将高质量实施全面国际化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全球多域合作。作为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20+20联盟江苏方首轮主席单位和秘书处常设单位,成功举办联盟成立大会暨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联合发布《江苏宣言》,迈出了与英国高水平大学实质性合作的重要一步。同克兰菲尔德大学联合申报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通过专家评审。联合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34所高校发起成立农业工程大学国际联盟,当选为理事长单位。新增4所全球排名前200的友好高校,新增2项中外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单列项目。成功入围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2项、教育部中非友谊中国政府奖学金进修生培训项目2项。成功举办第三届中非农业合作发展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赞比亚农业机械化培训班,承办第26届三国三校国际学术研讨会等15场高水平国际会议。全年选派256名教师赴海外访学交流。近1200名学生赴海外交流访学,其中出国3个月以上人数达311人,创历史新高。招收学历留学生438人,学历留学生规模达2200余人,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推进本科留学生人才3+1”“m+n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实施留学研究生同窗学习、同室创新、同台竞技的三同趋同化培养,加强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就业质量并重的留学生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发布2019来华留学质量报告,国际教育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六)坚守兴农初心,特色发展呈现新局面

    坚守以工支农办学传统,汇聚教研为农力量,培养知农爱农人才,打造强农兴农优势。整合资源重新组建农业工程学院;与江苏省农科院共建的南京研究生院正式挂牌招生;与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机化研究院签署共建北京研究生院协议;增设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设立涉农专业本科全额奖学金,农机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成立中国农业装备产业发展研究院,打造农机特色高端智库。自筹经费,投入1150万元立项研发我国农业机械关键共性技术以及面向未来的智能农机装备。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等一批涉农重点项目。涉农科技成果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总师单位参与国家首轮农业全过程无人作业春耕试验以及首轮秋收秋种试验,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关注报道,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受工信部委托完成中国农机工业发展报告以及推动农机装备产品创新发展专题研究任务,为国家制定农机发展政策作出江大贡献。牵头组建全国首个农机装备再制造创新联盟,成立江苏省农机装备再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1人荣获亚洲流体机械杰出工程师奖”“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业工程杰出人物3人入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2人获评中国农机发展60周年杰出人物。集聚全国行业精英,成功举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重要论述暨纪念毛泽东主席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著名论断发表60周年报告会,行业影响极大提升。学校当选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单位、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七)坚持扎根江苏,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扎根江苏办一流大学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科技改革30,修订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专利确权分割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深入推进省科技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技术经理人有偿服务新机制,开展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实体化运营。全年学校签署产学研合同1240份。以推进实施123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共建江苏大学长三角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江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大全研究院等一批校地校企研究院和技术转移分中心,与镇江市共同打造中国农业装备国际创新中心。依托学校科技与人才优势,加强与江苏地方企业协同创新,支撑江苏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学校水泵相关研究成果广泛运用于南水北调、太湖流域治理等大型工程,2019年荣获全国节水突出贡献奖;与镇江恒顺集团共同研发特色食品加工多维智能感知技术,大幅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和产品质量,相关成果获评2019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与宝银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围绕先进核能系统核心组件,从材料、结构、制造全面创新突破,关键技术达国际领先,相关成果获评2019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与相关企业合作研发的车辆高性能空气悬架产品,形成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和应用,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相关技术成果获2019年江苏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与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等合作,研发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低成本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成功打破光伏技术和装备长期被国外垄断的局面,相关成果获2019年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等。学校获批为首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江苏2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3,598.81万元224,304.6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0.52%5.78%。主要原因是今年申请了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并且财政拨款、学费和科研经费收入有所增加。

    (一)收入总计223,598.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4,402.5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今年申请了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以及生均拨款总额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增加。

    2.事业收入67,919.36万元,为江苏大学(本部)开展教育、科研等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学费等非税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13,329.97万元,主要为江苏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服中心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7,946.9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江苏大学(本部)取得的资源使用费、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服务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增长13.45%

    5.年初结转和结余29,297.79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224,304.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

    2.教育支出187,090.1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活动的开展。与上年相比增加3.34%

    3.科学技术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社科基金支出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5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57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就业补助支出80.85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求职创业补贴。

    5.农林水支出380.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6.住房保障支出18,260.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7.其他支出7,586.64万元,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28,591.9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主要为江苏大学(本部)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江苏高校优势学科、高水平大学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下达较迟,当年未能全部使用,需要结转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本年收入合计223,59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02.5万元,占55.64%;事业收入67,919.36万元,占30.38%;经营收入13,329.97万元,占5.96%;其他收入17,946.99万元,占8.03%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本年支出合计224,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17.09万元,占69.11%;项目支出56,791.29万元,占 25.32%;经营支出12,496.22万元,占5.57%.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4,402.5123,689.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长11.75%9.06%。主要原因是今年申请了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并且生均拨款总额、学生培养成本和财政专项资金都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23,68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1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79.77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今年申请了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并且生均拨款总额、学生培养成本和财政专项资金都有所增加。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68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8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2,62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2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类)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科学(款)社科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30.64万元,支出决算为753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0.85万元,支出决算为8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80.55元,支出决算为38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1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98.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60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329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0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93.13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生均拨款、学生培养成本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增加。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10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0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98.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60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329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1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1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大学(本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000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7586.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13.36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9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9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4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教师班车和实验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1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科研收入、学费等非税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生食堂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医院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资源使用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学生食堂开支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江苏大学

     2020.09.10